请问我如果成为了du的客户,du应不应该给我协议原件
请教du的老客户,我与du签了协议,du应不应该给我一份签署的原件呢?我向du索取,du的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只能提供签署的协议的复印件。既然是协议客户为什么不能持有自己签署的协议原件呢?费解?是不是骗子?没有协议原件,我们如何在发生纠纷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呢? 有道理,应该给原件才对,一式三方/ 确实是个问题,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如果当事双方签订合同,起码应该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只有这样双方才有法律依据
但我们在DU开户的时候,邮寄去瑞士的只有一份签过字的合同,这份原件DU肯定是要留底,不会给我们的
万一以后有纠纷,我们就只能通过其他方法举证了,比如开户通知的邮件之类的,这显然更麻烦 那为什么不签署两份 双方各留一份 最好的选择显然是客户与交易商各留一份。困难其实在于成本。
现在许多交易商都可以网上直接开户,扫描一些证件即可,也不用邮寄任何资料。如外汇堂所例的除dukas之外的其他ECN商。对于客户而言,是没有什么纸质的合同的。
dukas让人不舒服的是:让你邮寄,于是这个邮寄的开户成本就比其他交易商高了,因为这个成本是由客户承担的。
而之所以如此,比如身份证公证之类的,根本上的源头在于瑞士的监管机构finma的要求.。
最让人舒服的,显然是客户签三份,寄给dukas,然后dukas再回寄一份原件给客户,一份dukas存档,一份监管机构存档。对dukas而言,这样就需要在开户程序上做出修改,同时增加了额外的海外邮寄成本。
总之,在这一点上,我看国内期货公司就做的比较好。其在提供远程开户时,不仅会回寄合同原件,而且有的期货公司还会不计成本的寄密码信函之类。呵呵。
最后,从法律专业的层面回答:1,申请表有电子协议,差别是没有双方签名;但重要一点是,这个申请表协议是dukas生成并发到你的邮箱的,所以具有法律效力,2,同时其他客户也同样会收到与你一样的开户申请表,这一点也可以佐证;3,你的开户成功与否及密码之类也是由dukas公司发到你的邮箱的。表明你开户成功,所以三者已经构成一个可信的证据链,具有的法律效力,举证可信度并不逊于原件了。
至于是不是骗子公司,验证的关键不是这些,更不是道听途说,而是直接上瑞士的监管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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