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外汇堂』·专业外汇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423|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 Google要挂了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13 22:5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哎,一路走好。。。。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13#
发表于 2010-3-16 11:06:26 | 只看该作者
汗。。。。。。
12#
发表于 2010-3-16 10:21:14 | 只看该作者
昨晚百度涨,google跌应该是因为这个
11#
发表于 2010-3-15 23:09:12 | 只看该作者
倫敦《金融時報》報導,Google和中國政府關於網路檢查的談判顯然已經破局,Google「99.9%」確定會說到做到,退出中國大陸的搜尋市場。專家估計,Google退出中國,相當於放棄6億美元(台幣186億元)的營收。

報導說,Google已經擬妥關閉大陸搜尋引擎的詳細計畫。


《金融時報》引述接近Google意向的人士的話說,Google可能很快宣布決定,但可能需要多一點時間來落實退出中國的計畫,主要是一旦關閉,必須是有秩序的關閉,因為Google 希望採取妥善步驟,以免其大陸員工遭到中國政府報復。


中國政府周五 (12日)警告Google,網站不接受中國檢查,就是違反中國法律,後果自負。


今年1月,Google宣布,其搜尋引擎已經不再自行濾除中國政府列禁的搜尋項目,如果中國強迫過濾,Google不惜退出大陸。


Google執行長施密特10日表示,關於Google拒絕過濾搜尋一事,他希望很快能宣布和中國當局協商的結果。


媒體12日問,如果Google堅持不過濾,中國要如何做法,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李毅中表示,Google如果不尊重中國法律,「我再重複一次:你就是不友好、不負責任,後果你要自己負責」。


李毅中強硬放話之後,各界都認為,走人將是以「不作惡」為企業信條的Google 的唯一選擇。
10#
发表于 2010-1-15 23:40:38 | 只看该作者
手机上google map应该还可以用,至于谷歌地图那个实时路况功能就不太可能了,手机上也一样
9#
发表于 2010-1-15 19:27:05 | 只看该作者
谷歌没有可以用google.com的,但是谷歌音乐和谷歌财经,还有谷歌拼音都蛮好用的,要是没了怪可惜的。哦,还有谷歌地图也没了。。。,那手机上的谷歌地图以后还能用吗?我都拿来看实时路况的,很好用。。

[ 本帖最后由 coollyw 于 2010-1-15 19:29 编辑 ]
8#
发表于 2010-1-15 18:11:10 | 只看该作者

谷歌中国正式解散

发信人: idream (凤凰花开), 信区: News
标  题: 谷歌中国正式解散 传国务院今晚开会研究处罚
发信站: 日月光华 (2010年01月15日17:41:20 星期五), 站内信件

  来源: 通信产业网  日期:2010.01.15 17:16 (共有20  条评论)  我要评论
谷歌中国全体员工于今日上午召开大会,google CEO施密特明确表示,和中国政府谈判
失败,谷歌中国正式解散。

  【通信产业网讯】《通信产业网》记者独家获悉,谷歌中国全体员工于今日上午召
开大会,google CEO施密特明确表示,和中国政府谈判失败,谷歌中国正式解散。

  记者从谷歌中国内部了解到,全体员工中午吃了散伙饭,并获取半年带薪年假做补
偿。同时,google允许谷歌中国的员工竞聘美国总部或亚洲分公司空缺职位。

  而另据消息人士透露,国务院将在今晚召开会议,决定对谷歌的处罚。
-
7#
发表于 2010-1-15 17:36:00 | 只看该作者
其实g.cn没什么好的

记住以后用 www.google.com/ncr
6#
发表于 2010-1-14 18:27:56 | 只看该作者
这回国际上脸可丢大发了,虽然不一定还有脸可丢
5#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17:09:01 | 只看该作者
最近网上的河蟹之风越挂越强,先是btchina啊,verycd啊都挂了,工信部要弄个白名单,又是什么扫黄打非,当然扫黄是借口,打非才是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外汇堂·专业外汇论坛    

GMT+8, 2024-5-3 20:50 , Processed in 0.168150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