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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razy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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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G比盈透好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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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4-6 22:55:35 | 只看该作者
共产主义万岁!
22#
发表于 2011-4-7 08:40:05 | 只看该作者
原则上:只要注册地不征收税,或者实行来源地征税法(如香港),那么就可以避税。

但是拆哪国的税收是极其特别的,
只要你持的是拆哪国的大陆护照,
那么无论你在哪的收入,(哪怕你在火星)
都要征税。
因为拆哪国的大陆实行的不是来源地征税法。
23#
发表于 2011-4-7 09:13:29 | 只看该作者
财政部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大庆、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南昌、厦门、济 南、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西安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010年7月1日至本通知到达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在2010年内抵减不完的予以退税。
----------------------------------------------------------------------
你看这消息就明白了
拆哪国的税法,
假设你持拆哪国的大陆护照,在英国进行期货交易,
向英国交了A元的税,
如果同样情况下在拆哪国进行交易的话,要交B元的税,
只要B大于A,则你必须向拆哪国交B-A元的税。

好了,
现在看离岸公司的事:
你注册在岛国,不用向岛国交税,即你一共向岛国交了0元的税(即A=0),
现在我们假设注册在拆哪国大陆的情况,如果以后开征资本利得税,你共要交税B元,
很明显,B大于A,
所以你要向拆哪国交B-A=B-0=B元的税。
这和注册在拆哪国没有区别。

因此,除非拆哪国声明不征税或暂时不对离岸公司征税(向上面那则消息那样),
否则你就得交税,而不管你在哪或在哪取得的收入。
---------------------------
建议:把护照从拆哪国大陆护照换成拆哪国香港护照,那么就可以避税。
只因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法。
24#
发表于 2011-4-7 11:18:04 | 只看该作者
兄弟,亲自调查过才有发言权。我朋友就是开离岸的。不要误导大众。你一句话抹杀了我近半年的劳动。

[ 本帖最后由 jonefa 于 2011-4-7 11:54 编辑 ]
25#
发表于 2011-4-7 12:36:32 | 只看该作者
我可没有忽悠你,
现在不用交的原因是大陆没有开征资本增值税或利得税等可以对大陆居民有效的税种。
举例:
公司注册在香港,收入来源于香港之外,理所当然不用向香港交税,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
假设以后(我是说未来,不是现在,也不是过去)开征资本增值税或利得税了,
资本增值税的意思就是大陆居民所拥有的资本增加了,就要交税。
而你在香港注册的离岸公司,的确是不用向香港交税,
但是这个公司是你的资产,它一旦增加了,就得交资本增值税或利得税,就因为这些资产是大陆居民的资产。

看不明白??
我是说要交税的前提是:假设以后(我是说未来,不是现在,也不是过去)开征资本增值税或利得税了,

那为什么这么多人不交很多税?(比如个人所得税)
比如很多人在国外有存款,他们怎么不向拆哪国交利息所得税?
不交利息所得税的差额,就是违法!!(交利息所得税的差额前提是:必须同样情况下在国内交得比国外的多)

交税是有前提与条件的
26#
发表于 2011-4-7 12:39:21 | 只看该作者
拆哪国大陆居民,
没有逃过税的人,几乎不存在。
想做到交全部的税,太难:反正我是不相信有大陆居民或大陆企业曾经做到过的事情发生。
如果样样税都交了,那就太悲惨了。
拆哪国的税太多了

[ 本帖最后由 三坏学生 于 2011-4-7 12:41 编辑 ]
27#
发表于 2011-4-7 12:50:08 | 只看该作者
  读者马先生问:我在境外参加了一个活动,中了大奖,也在国外纳税了,请问回国后是否还要交税呢?如境外所交税高于国内时,是否回国后还需交税?

  记者回答:据北京地税12366客户服务电话的工作人员介绍,作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人,在境外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的税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对境外已纳税款可以持纳税凭证在按照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内申请抵免。如果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额高于按我国税法计算的纳税额,仅在我国境内申报,无需再纳税。
-------------------------------------------------------------------------------
这个是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如果他在境外交的税比本来在国内中奖要交的税少,则要补上差额;;
如果他在境外交的税比本来在国内中奖要交的税多,这才不要交差额。

针对离岸公司,
对公司的资产增加,目前大陆并没有一个税种能管得着,
所以不用交。
28#
发表于 2011-4-7 12:52:18 | 只看该作者
要是以后开征了能管得着的税种,
就会如同个人所得税一样,
无论你在哪的收入都要申报交税。


再次说:前提是以后开征能管得着离岸公司的税种。
29#
发表于 2011-5-28 08:52: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onefa 于 2011-4-6 12:32 发表
呵呵,平台我都很满意。准确的说,我在折腾线路。哦,是用不同线路来折腾平台。
你最中意哪个平台,您现在正在用哪几个平台?给大伙分享一下呗?
30#
发表于 2011-10-4 15:06: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4# 的帖子

离岸没有任何意义,根据美国法律,任何国家的公司,只要接受美国客户的资金超过一定的额度或者比例,就需要向美国政府纳税,而且美国政府对美国公民的征税是涉及全球范围资产的,也就是说你只要通过离岸公司事实上收取资金而没有申报就是偷税行为,通过离岸公司甚至会处于可能被双重征税的不利局面,我比较推荐香港护照加泰国定居,这是目前最合理的解决办法。香港在短期内不会开征资本的利税,而泰国对非汇入国内的资金免征所得税,所以用离岸公司的信用卡消费是很好的选择。那边的环境很宜居,生活成本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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